小案大治理 小区地砖翘起蹭坏车辆谁之责?
摘要:2024年某晚9时许,王女士驾驶汽车进入镇江市丹徒区某小区西门,因路面年久失修,地砖破碎松动,汽车驶过时地砖翘起,将车辆底盘和前保险杠蹭坏。王女士找到物业公司讨要说法,
2024年某晚9时许,王女士驾驶汽车进入镇江市丹徒区某小区西门,因路面年久失修,地砖破碎松动,汽车驶过时地砖翘起,将车辆底盘和前保险杠蹭坏。王女士找到物业公司讨要说法,物业公司则表示地砖松动与车辆损坏没有因果关系,不同意赔偿。
该纠纷先后经派出所、交警大队协调,双方均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故此,王女士诉至丹徒法院,要求物业公司赔偿车辆维修费3000元。
案件分流至丹徒矛调中心速裁团队,承办法官通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并结合庭前咨询相关专业人员情况,进一步理清案件基本事实。期间,法官详细了解事故原因、车辆损坏部位、维修费用明细等,并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组织双方展开庭后调解。
期间,法官耐心进行释法明理,一方面告知物业公司,小区公共道路有破损,其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及时予以维修,具有一定过错;另一方面提醒王女士,其作为小区住户,驾驶车辆进出小区时,未留意观察路面情况并减速慢行,亦存在一定过错。在法官的居中调解下,双方认识到自身对损害后果的产生均有一定过错,愿意各退一步,达成一致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承办法官表示,物业服务公司作为管理人,负有日常检查维修的义务,在发现安全隐患后,应当采取必要的保障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若无法证明已尽到必要的管理和注意义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