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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个瓷砖品牌打假获赔超2200万元!蒙娜丽莎鹰牌东鹏冠军…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24-08-09 14:10    文字:【】【】【
摘要:据中陶君不完全统计,2024年以来,陶瓷行业已有超8家知名瓷砖品牌被假冒或被碰瓷。 对于这一类假冒伪劣行为,不少瓷砖品牌纷纷采用法律手段打击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勇于维护品

  据中陶君不完全统计,2024年以来,陶瓷行业已有超8家知名瓷砖品牌被假冒或被“碰瓷”。

  对于这一类假冒伪劣行为,不少瓷砖品牌纷纷采用法律手段打击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勇于维护品牌自身利益,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其中,马可波罗、蒙娜丽莎、鹰牌、箭牌、冠军、新明珠、大将军、东鹏等品牌通过打假共计获赔超2200万元。

  7月31日,佛山市场监管消息,近期,南庄市场监管所以投诉举报为导向,对辖区某经营部的商品销售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经查,该经营部经营场所内有一批标注有“马可波罗”、“蒙娜丽莎”等图形标识的卫浴产品,分别与知名瓷砖品牌马可波罗与蒙娜丽莎的注册商标近似,经商标注册人辨认,上述产品并非其生产或者委托他人生产,该批产品属于商标侵权产品,该经营部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南庄市场监管所对该经营部进行立案调查。

  经执法人员现场核查和调查取证,该经营部违法事实清楚,违反了相关规定,构成了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根据相关法规,南庄市场监管作出没收该经营部经营场所内的商标侵权商品400余件、罚款25万元以及没收违法所得5.07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无独有偶,7月26日,上海知识权法院公布了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蒙娜丽莎”)诉上海夏*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夏*公司”)等侵害商标权纠纷案的裁判结果。

  据案情介绍,蒙娜丽莎系核定使用商品为第19类的“M+蒙娜丽莎+MONALISA”图文组合商标、“蒙娜丽莎头像”图形商标、“蒙娜丽莎”文字商标的注册人,其中图文组合商标曾被国家商标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该三项商标也曾被佛山中院、广东高院个案认定为驰名商标,“蒙娜丽莎牌地砖产品”还多次被评为“广东省名牌产品”。

  而蒙娜丽莎从民*公司淘宝店购得的“蒙娜丽莎填缝剂”系由夏*公司生产、销售,被控侵权商品包装上印有与上述三项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蒙娜丽莎请求在该案中认定三项注册商标为驰名商标,并请求法院判令夏*公司和该淘宝店停止侵权,并登报消除影响,共同赔偿经济损失。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审理后认为,瓷砖与瓷砖填缝剂属于搭配使用的装修用主料和辅料,两者关联程度极为紧密,在使用场所、销售渠道、消费对象等方面存在重合之处,故应认定为类似商品,因此在该案中不具有认定驰名商标的必要性。夏*公司的行为属于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商标且易导致混淆的商标侵权行为,民*公司淘宝店的行为属于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行为,故判令其停止侵权,夏*公司登报消除影响,并赔偿蒙娜丽莎包括合理费用在内的经济损失18万元,民*公司对其中的5000元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近期,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公布了2024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的第一批典型案例。其中有一个案例涉及了鹰牌陶瓷。

  3月21日,集美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依法对厦门某项目工地进行检查,发现该项目由厦门市集美区每日*建材店提供的1104包“鹰牌瓷砖”,每包4片,外包装标有“瓷质仿古砖,规格600*600*9.1(毫米)”,并印有“鹰牌瓷砖”的字样,但未发现产品外包装上标有厂名厂址等信息。经商标持有人的委托代理人辨认,上述产品为商标侵权产品,集美区市场监管局遂于当日对其立案调查。

  经查,今年3月初,当事人向某陶瓷有限公司购进的1104包瓷砖购进价格为6.5元/片,当事人要求厂家外包装不要印上厂名、厂址、联系电线日,上述瓷砖到货后,当事人在瓷砖的箱体印上“鹰牌瓷砖”的字样,并于3月19日送至厦门某项目工地。

  经商标持有人的委托代理人现场辨认及商标持有人出具的《产品鉴定书》确认,涉案的“鹰牌”瓷砖为商标侵权产品。当事人的违法经营额为6.04万元。集美区每日*建材店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违反了《商标法》。根据相关法规,当事人已涉嫌犯罪。3月28日,集美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将集美区每日*建材店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案移送公安机关。

  值得关注的是,在芜湖市鸠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的2023年度鸠江区知识产权典型案例中,也有一个典型案例涉及鹰牌陶瓷。

  据悉,2023年7月4日,芜湖市鸠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线索对某工地开展检查,当事人为建筑施工单位,经瓷砖商标权利人现场辨认发现,涉案瓷砖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产品,执法人员当场予以扣押。

  经鸠江区市场监管局查明,当事人对该工地的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涉案瓷砖均是当事人从安徽某建材公司采购,涉案瓷砖使用了鹰牌陶瓷的商标,当事人实际收到涉案瓷砖4批合计货值金额173859.84元。调查发现,当事人未能提供瓷砖的商标注册材料,并在执法人员检查前对涉案瓷砖外包装故意进行销毁,当事人明知涉案瓷砖属于侵犯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还故意使用。

  鉴于当事人的违法情节且涉案货值金额较大,已达到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第六十一条和《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之规定,鸠江区市场监管局将案件移送芜湖鸠江公安分局依法查处。

  众所周知,鹰牌陶瓷创立于1974年,隶属于上市企业天安新材,是目前陶瓷行业内影响力较大、竞争力较强的一个知名品牌。

  实际上,除鹰牌陶瓷外,还有不少其他知名瓷砖品牌的商标被假冒,例如箭牌、冠军、新明珠、大将军、东鹏等。

  7月29日,海南省市场监管局公布海南省“守护知识产权”专项执法行动(2024—2025年)第一批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卫浴商行销售侵犯驰名商标“ARROW”注册专用权案。

  2023年12月26日,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东方城东一业卫浴商行涉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行为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在售的30个卫生陶瓷(坐便器)的外包装箱上突出标注英文“ARGWN”字样,在售的24个卫生陶瓷座便器的外包装上突出标注英文“ARPPIOVV”字样,与驰名商标“ARROW”近似,使消费者容易产生混淆,造成相关公众误认。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规。今年3月22日,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东方城东一业卫浴商行销售侵犯驰名商标“ARROW”注册专用权的座便器行为作出行政处罚,没收侵权座便器产品54个,并没收违法所得5720元,罚款2万元。

  据了解,自2023年8月起,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便对多起涉及海鸥冠军有限公司的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冠军磁砖指控陕西华*陶瓷有限公司、佛山鑫粤*陶瓷有限公司、江西好望*实业有限公司、佛山市万宝*陶瓷有限公司、胡一*等多家公司侵犯其商标权,并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

  经过法院审理认定,被告公司大量生产、销售与品牌商标近似的瓷砖产品构成共同侵权。法院最终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判决被告赔偿冠軍磁砖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1500万元。

  据广东方图律师事务所消息,7月15日,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东鹏洁具股份有限公司诉广州欢*有限公司、中山市冻*有限公司、吴*华、曾*芳、中山市威*有限公司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经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结,案号为(2024)粤民终1660号。

  在此案中,被告方注册复制、摹仿原告权利商标的标识,生产、销售使用被控侵权标识的吸油烟机、灶具、燃气热水器等家居家电产品,在官网、公众号、产品外包装、广告宣传等处使用被诉企业名称,各被告具有共同侵权意思联络,行为上分工合作,构成共同侵权。

  此案一审由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审理,一审法院认定原告权利商标为驰名商标,被告构成侵害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且中山冻*有限公司构成字号侵权与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合计520万元,登报消除影响,后被告上诉。经法院二审,最终仍认定被告方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并判决被告方向原告合计支付520万元的赔偿金额,全面维持一审判决。

  5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驳回被告人山东亿*陶瓷有限公司刘某、袁某等再审侵害新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商标权的申请,维持二审判决。

  该案中的被告在瓷砖产品以及字号上使用“萨栢特”注册商标,以及使用香港字号“广东萨佰特陶瓷有限公司”。于是新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请求认定涉案商标为驰名商标,并主张刘某注册第21964295号“萨佰特”商标构成对涉案驰名商标的侵害。

  2023年7月,在新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亿*陶瓷有限公司、刘某、袁某等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中,法院二审判决新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胜诉,并获赔偿202万元。

  以上打假案例在陶瓷行业具有重要的典型意义。有业内人士认为,被侵权陶企维权的成功,不仅体现了国家对品牌商标保护的鲜明态度,同时彰显了被侵权陶企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坚定决心,有力地保障了创新型企业知识产权,提高了侵权者知识产权侵权成本,对假冒者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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